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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非相逢在眼前
我们也曾早晚常想见
为了什么总是见一面
靠一边
不能够常把话儿念
心里分明是常挂念
嗬哟嗬哟说一遍
只怕说出来
也惘然
只能把话儿念……”
——邓丽君《三年》

第一章
活到二十六岁,有两件事让我刻骨铭心。
一件是我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因伙同他人在男生寝室兜售望远镜继而在女生寝室卖窗帘一事,被定性为打击投机倒把分子典型,抓进校公安处接受批评教育——那也是我唯一一次面对警察叔叔的盘问——虽说我至今没想明白他身上的到底是警服还是我们学校的保安服。另一件就是在我二十六岁的时候,今天,此时,此地。
没人规定美丽的夜晚就该平风无浪,所以我很幸运地住在一个失火的酒店里。
当时我刚合上眼,周公影儿都没看着,就被刺耳的警报声以及女人厉声尖叫“着火了!”惊醒——后者所占比例居然远远大于前者。我不情愿地张眼拧灯看表:凌晨一点半。在这种时候着火,看来下次出差选下榻之所也要先看看风水。
因为没有看破红尘生死由命的觉悟,所以我决定逃跑。刚下床就发现我曾经引以为傲的睡眠方式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出现了问题。依我的观点,人在睡觉的时候就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放松。所谓最大限度,自然包括身体各种部位——说明确点就是裸睡。我是个二十六岁,有正常身份地位的社会人而非自然人,没有就这么冲出去的勇气。好歹也要找件衣服遮体,一找才发现方才回来时被酒精刺激得走一路脱一路,走到床上刚好脱完,是以外套衬衫都堆在门口。叹了口气,奔到门口蹲下,衣服还未来得及拣起,一口浓烟顺着门缝挤进来呛进肺子里。
头一昏倒地,心想完了这回可真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了无牵挂了——据说人临死时,他曾经历过的一切可以以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放电影一样闪过脑海。于是我撑着最后一丝模糊的意识想:我死了是否真的了无牵挂——我六岁丧父,二十三岁丧母,无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我至今未婚,无妻无孥,抛妻弃子这一条委实不符;我无宗教信仰,祷告阿门什么的也免了;凭借我在某方面的超强记忆回想,除了我这条命之外好象也没什么值钱东西。思来想去,我还是犹豫着挣扎,用最后的力气扯过衣服遮着身,很可悲地发现我白白为社会贡献了二十六年的农家肥。
不对……我还没有结婚啊。我谨慎地选择将这句话作为遗言,用明显底气不足的声音喊得头昏眼花。一扭脖子,正准备英勇就义时,身子突然横向悬空,接着便飞速平移。我无限留恋地看了眼落在地上几乎耗费了我置衣费全部家当,为了面试咬牙放血的名牌西服,真正肉痛的昏了过去。
一般小说电视剧里描写到此类情形时,通常是一闭眼不问世事,一睁眼别有洞天。 所以我睁开眼时着实兴奋了一把,不是因为死里逃生,而是这样戏剧性的情节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在有生之年得以一遇的。是以我谨遵先例,不可免俗地问我的救命恩人,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走廊。
走廊……是我房间外的走廊?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四周的火舌浓烟,深刻体会到虚构情节果然是不能相信的。小说源自生活没错,但后一句“小说是艺术的升华”才是精髓所在:他居然把我抱出了还没着火的屋子,来到火势凶猛的走廊……
有你这么救人的吗?我捂着鼻子喊。
我有什么办法?他皱着眉白了我一眼:你太重了,我抱不动。
你还是个男人吗?连个……也抱不动。意识到自己的性别没有立场用这句话责备他,只好瞪着空无一人的烟火弥漫的洞天胜地傻眼:怎么办怎么办?我要是还在屋子里说不定还有从窗户逃生的机会,现在被火包围了,你吃饱了撑的管什么闲事?
窗户?二十八楼你跳窗户闲死得慢啊?怎么办,一个字:冲!说罢不由分说拉着我冲进火海。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何等英明。我除了左肩右腿后背二度灼伤外加被坍塌的木头砸成左脚粉碎性骨折之外,几乎毫发无伤。更令我欣慰的是,在急诊室里看着电视上直播火灾现场,救援飞机载着从三十二楼窗口呼叫获救的幸存者甜美的微笑,边摆出“V”的手势边向着镜头飞吻。通过此我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我要更正一个错误:除了我这条命之外什么都值钱。
正当我笑容满面考虑我要不要把电视砸了的时候,我的救命恩人用缠着纱布的左手很适时地向我打招呼,理直气壮,神采飞扬:“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我强忍着将手中揉成团形的报纸当棒球投的冲动,温柔一笑;“是啊,我能平安无事真多亏你了。如果你不介意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一并赔给我的话,我会更加感激你的。”
他挑起眉毛:“我的酒店烧光了不算,居然被自己拼命救出来的客人勒索……”
“等一下,你说这间酒店是你的?”我有点诧异。
“是。”他肯定。
“换句话说你是这间酒店的老板?”
“是。”他更肯定。
这样就更方便了。我越发温柔地笑起来:“人身安全保险,客户医疗保险,外加我被烧毁在房间里的西服——我只穿过两回,三千六百块。而且我不认为男人的裸体有什么好看,麻烦你将双脚平移一百八十度,或者直接帮我找件衣服——住院服我也不介意,但前提是住院费要算在你身上。”
他气定神闲看着我:“有没有第三种选择?”
“没有。”我斩钉截铁,不给他展示自己的机会。商场如战场,谈判也是一样。掌握主动权才能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况且我只是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初没被烧死的侥幸已经变成烧个半死的沮丧,我受伤的身心需要些补偿与慰藉也是人之常情。
“那你咬我这一口可怎么算?”他举起缠着纱布的左手,不用透视也知道,那里包着我因一时激愤留下的美丽牙印。
“那个我们另算——我要打电话。”
我面无表情接过他递来的手机——其实我完全可以凭这一条向医院举报,给他添点小麻烦的。无奈我现在没那份心情——确切的说是没那个必要,因为这牵涉到我的切身利益——举报了我拿什么打电话。
简要地向公司汇报了一下我这边的工作情况,对烧伤这事却是只字未提。一来丢脸,二来提了也没用。按规定时间是死活赶不回去了。对于我这个尚在试用期,只负责跑腿出差的新人来说,时间就意味着机会。耽误的时间越多,得到这份工作的机会就越渺茫——不管什么原因。我打电话也只是流于形式,相当于告诉部门经理这份工作我不想要了,您另请高明吧。
欲哭无泪地挂了电话,看他脱了外套劈头扔来:“先赔你一半,另一半等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再脱。”
“老师没教导过你要文明用语吗?”我皱着眉披上衣服,一头倒下补我方才被打断的觉。


第二章


在医院住了浑身长草的一个月,不知是我的威胁起作用还是他良知未泯,我所提及的费用一分不少也一分不多地存进我的帐户里。但我对他的印象依然没有改观:我在一间公司里能创造的财富岂是这点钱能衡量的——说实话我还是在意那个“一分不少”。我并非拜金主义金钱至上,我只是觉得如果没有钱,那我的存在就找不到任何意义证明了。
一个月后我拖着重伤初愈的身子回到公司,想着古人说遇火则旺遇水则发真是颠覆不破的真理。部门经理很客气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许啊,这个职位不适合你,我们不能糟蹋人才啊。相信还有更好的机会能让你大展宏图大施拳脚大干一场……
“经理你不用说了,我知道。”我礼貌地打断他:“我这就去收拾东西。不过——”我翻出随身携带的合同书:“依此规定,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解雇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因此从今天起三十天内的正式工资理应照付。加起来一共是七千六百二十元,我希望能分文不少地交给我——经理您还有什么事吗?没事?那我先回去了。”
不等他说完,我转身就走——这算是我做过最有骨气的事情之一了,当年从校公安处出来都没这么理直气壮。虽然我一边走一边懊恼着怎么忘了在合同里加上工伤保险。
就这么又失业了。你要是问我这世界上什么事最可悲——一个二十六岁的男人,没家,没钱,没工作没女朋友,只有一间租来的仅够一个人居住的小公寓和一只弱智杂种名唤皮蛋的沙皮狗。我再想不出还有什么事比这还悲惨。而这一切又因为一场莫名的火灾——不,确切地说是一个和我养的狗有着一致兴趣的人,变得更加悲惨。
“皮蛋你又从哪抓的老鼠!快吐掉!”
我做好最后一道菜时,皮蛋扭着它肥得离谱的身子蹭进来,嘴里一根灰不溜秋的尾巴还在垂死挣扎。我一直不理解像我这种赤贫水准的人家怎么会养出这么一只富贵狗来。上次我带他去散步时正碰上楼下的王大妈,她笑咪咪地看着皮蛋说哎哟小许啊,你这猪上膘可真快——啥时候出栏,也让大妈我尝个鲜?我赔笑说快了快了,还差个一百多斤。然后火速折回,再也没带皮蛋出过门。
“皮蛋过来,给你好东西吃。”安影在饭桌旁招招手,扔过一块酱牛肉。
“它再吃就要串种了。”我端着刚炒好的香菇油菜,拿掉围裙擦擦手,把皮蛋赶回它的老窝。
安影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我们是在两年前认识的。和他一起的好处就是你永远也别想从他嘴里听到让你血脉赉张打人毁物的话来,舒服。他脸上的表情也是永远的温和宁静,就像冬天湖面上的冰。但是他并不冷淡,不然我们也不会一起坐在我家的餐桌上闲话家常了。
“我说,什么时候把你男朋友带来吃饭好了。”我拿起杯子。
他一口呛到,猛咳几声,放下饭碗:“你这么小的地方,能挤得下我那些汤米格林艾德华阿文小风阪本一郎……吗?”
这回轮到我呛了:他这个人到处留情滥交到可以我是有所耳闻的,但没料到会滥交到这种地步。基于我自己的切身体验以及一个好朋友的立场,我语重心长拍拍他的肩膀:“安影啊,生命诚可贵你不会不知道吧?你再这样下去当心得艾滋啊。”
“这个我比你清楚。”安影微笑着拉掉我的手:“你最近都没到我那儿捧场了。出什么事了吗?”
安影在城边子有家酒吧兼旅馆。地方不算大但生意很好,原因就是在这个酒吧卿卿我我的皆为男性。我从前每个月都会去个一两次——声明,我不好那口,纯粹是为了看安影,顺便拐回几瓶某某年某某地产的贵地要死的红酒装饰家居。安影什么时候西餐料理吃腻了想换换口味,就会到我家来蹭饭——就像现在这样。有时候我真怀疑他之所以愿意和我这个圈外人交朋友,纯粹是冲着我的京酱肉丝和滑溜里脊来的。
于是我把一个月前那晚的午夜惊魂简明扼要地复述一遍,中间自动省略我的个人嗜好一节——要知道我如果是女人,在安影面前反而会比较安全,不幸的是我也是个男人。虽说安影不是那样的人,但防狼之心不可无,难保他不会因为我一句话好奇心起,想在我这留宿以探究竟。
“这么说来你现在是失业闲散人员喽?”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
“还差二十九天,合同法规定三十天到期。”法律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最强有力的武器。
“找不着工作就别找了,到我那里去帮忙吧。”
“你又缺人手了,想拉我下水?我往那一站你也不怕砸招牌。”
我对自己的魅力很有自知之明,这也是由我二十六年来居然一个女朋友也没交到的惨痛经历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没关系,客人里总会有些品位特别的人——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我给你考虑时间。”
“考虑?考虑什么时候举报你个大鸭头。”白了他一眼,收拾餐桌上的残局往厨房搬。安影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时刻不放弃将我纳入他们行列的努力。好在我人穷志不短,顽强固守着我纯洁的心灵和身体。
第二天清晨我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吵醒——部门经理鸡感冒一样的声音自话筒那端传过来。我不记得我还有什么事没交代清楚,但既然经理亲自打电话给我,没准真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事实证明果然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重要到我自己都觉得茫然。若不是经理一直拍着我的肩膀,我真想跑到窗口看看今天的太阳是从哪个方向升起的。长到这么大,被人开过的玩笑不算少,但今天这个玩笑可真开大了。
待我反应过来经理说的确确实实是“由于你的突出业绩及卓越表现震惊高层,总裁亲自决定提升你为本公司总经理”时,我已经站在那个平常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总经理办公室门前了。木然地敲门进去,看见满屋子阳光。
现在是上午八点三十分,光灿四野,激烈柔和。前方被晨光笼罩的背影投射在桌子上,片片阴鹭。听到我微弱的气息,椅子转过来,露出一张绝对可称完美,男人女人见了都自惭形秽的脸。


第三章

“你伤好了?”他微笑着开口,心不在焉地翻弄着手里一叠资料,口气亲切得好象我楼上的李大娘。
“承蒙总裁关心。总裁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莅临,指导工作,真是事必躬亲,劳心尽力,英明神武,和蔼可亲……”搜肠刮肚想着一切能用在他身上的赞美之辞,就差“温柔美丽开朗大方纯洁善良”了。
“看来你还记得我。”他放下资料,头向后仰,悠闲地转着皮椅:“那你还记得这个吗?”
他抬起手,清晰的牙印儿在拇指根处闪着紫红的光芒:是你说这个要另算的。
“总裁您大人大量,不会为这点儿小事儿就记仇吧?”我心有点发颤:这已经明显能嗅出危险气息了。
“我很欣赏你临危不惧的勇气和强烈的金钱原则观念,没想到这么好的员工居然就在我的一家公司里。这样的人才不晋升多可惜啊!”他故意加重了“可惜”的语气,眼里明显露出一丝嘲讽。
“那可真多谢总裁看重了。不过更可惜的是:我已经被这家公司解雇了。所以——”我鼓起勇气,几步走到桌前:“抱歉了,我已经不在你的管辖范围之内了。再见。”我转身就走:有点智商的人都能看出这好比黄鼠狼给鸡拜年。工作没了不要紧,把小命丢了那可真是得不偿失。逃命向来比什么都重要。
“月薪五万,不算提成分红,外加别墅跑车。”
我停下脚步,回头见他垂着眼,摆弄着手里坠着颗小金球的项链。
我叹了口气:这样明媚的春光,最适合某种人拉开窗户,迎着清新的空气,和煦的春风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就这些?不介意的话我要走了——希望你能把手上属于我的东西物归原主。”
一扬手接过火灾那天被他捡到,原本挂在我脖子上的项链,他笑得更加和蔼:“再加20%薪水。”
我不再多话,转身就走,以免呆会儿走晚了上了他的圈套——许树阳虽然很爱钱,但也很珍惜生命和尊严,不至于沦落到牺牲自己来赚些屈辱钱——他让我看牙印时我就知道:一旦立场不坚定栽在他手里,我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许树阳,你就这么走了?”他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我苦笑一声:怎么可能就这么走了,六万呀!那可是一个月六万啊!!

“安影,一个月六万啊,六万……”
猛灌下一杯红酒,我声泪俱下向他控制着资产阶级欺压小老百姓的罪行:“他居然拿钱来压我,他明知道我一生最爱的就是钱啊。六万……一个月六万啊……”
“喂!这是红酒不是二锅头,有你这么灌着喝的吗?”安影心疼地抢过杯子,换成一杯冰水:“谁让你命苦惹上你们总裁。他势力有多大你又不是不知道:从酒店餐饮制药电子到房地产……哪项没有他魏氏的影子?”
我知道这些有什么用啊,不知道他是我上司就万物皆空了!
懊悔着自己的闭目塞听:事先怎么没打探一下魏氏新任总裁魏遥光旗下到底有多少公司,结果将自己逼上梁山,咬牙而反。
“你考虑好以后的退路没有?不如就在我这干吧。门卫保安服务生任你选——当然,如果你愿意那个我也没意见……”
想想也真是没什么退路了。大四没念完就肄业,没毕业证没学位证,相当于根本没念过大学。拼了三年换了无数次工作,迄今为止就属这份最好最有前途,居然又这么毁了——而且是在月薪六万的强烈诱惑下失业的。受不了这落差的痛苦,安影又把酒藏了起来,无奈只好猛灌冰水。
安影小心地看着我——他不让我喝酒自有他的道理,不然受损的不止有我的身体,还会搭上他的生意。可惜已经晚了,我对于酒精的敏感度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他无奈地看着我红着脸起身,来到一个昏暗的角落,“啪”一巴掌甩在正喝着酒的男人脸上。酒被震洒了一身。
“树阳……”安影慌忙拉住我,转头笑着看向沙发上脸色阴沉的男人:“魏先生,他喝醉了,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安老板的朋友?”魏遥光放下酒杯,拿起手绢擦着衣服。
“魏先生……别为难他,算我求你。”安影的语气里似乎有一些颤抖,我不明白他在怕什么。是怕这个我第一次在他酒吧里见到,却足以买下几千个这样的酒吧的魏大总裁的力量吗?
“安老板说哪里话。”他站起来,微笑着看着我:“我和他无怨无仇,是他先主动打我的,怎么能说是我为难他呢?”
他突然一把从安影身边拉过我:“308号房,照例。”
“魏先生你不能这样,树阳他不是……”
我模模糊糊听到安影有些绝望地哀求,知道他想说我不是同性恋。是,我不是,但我曾犯下的错误让我承受了什么承受了多少,安影你不知道。谁也不知道,除了我自己,和“砰”一声将我摔在房间的门上,逼视着我眼睛的男人。
“你能不能先让我说句话。”我定定看着他深邃明亮的眼睛开口。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说什么都没有用了。这是作为你对我无礼的惩罚……”
我偏头躲过他的嘴唇:“月薪六万,还有分红和提成——你可不能言而无信。”
他停下来,有点惊讶地看着我:“你同意了?”
“还有房子跑车——房子我要带游泳池的,车子随意——暂时先这样,等我想好了会再补充——总裁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我趁他愣神的空挡甩开他的胳膊,扭门就走。
“树阳……三年了,你还想再逃避吗?”
我一震:今晚这风,还真是寒冷。


第四章


我曾经设想过无数种可能,但绝不会想到时隔三年,我和魏遥光会以这样的方式重逢。
我被他的公司派去出差,住在他开的酒店里,被他救出火海——虽然这个说法有多少合理性尚且有待考证——在我朋友的酒吧里被他逼回三年前的回忆——第二天我酒醒后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发呆,思忖着搬到好几百坪的别墅里后,这天花板是不是也这样矮,这样清晰。
我们是青梅竹马。
昨晚我挣脱魏遥光后,来到安影房里,劈头就是这一句——我不再怀疑我是喝多了烧昏了头,居然不着边际的就这么一句话。
魏遥光大概早就走了。虽然我不理解我在这个城市住了两年,到过安影的酒吧N次,却为什么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在这里看到他——也许只能用冤家路窄解释了。我想他对于我们这次重逢应该也委实刺激得不轻,以致怕我看到他完美的背面而颓然逃离。
我们是青梅竹马。
安影只静静看着,听着,不时倒着酒。等我仰头喝干,再倒一杯,听着我语无伦次的故事。
“我们……是青梅竹马啊……青梅竹马……”记忆里喝到只能含糊不清吐出这一句话的时候,安影搀起我:你醉了,我送你回去。然后我就在这催眠一般温柔和煦的咒语里闭上眼睛。
魏遥光大我一岁。从我记事起就从未在我眼前消失过。我爸爸是个不卖座的作家,一生除了写字再无他能;我妈妈是中学英语老师。这样的结合注定就是“贫穷”的代名词。尽管如此,我们家却从未受过别人歧视,相反总是有很多人用一种艳羡的目光瞻仰着我们——原因就是我们家身后的庞大背景——魏氏企业,这个全国都举足轻重的名头,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我六岁的时候爸爸就病逝了,时年三十二岁。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他的印象也越发模糊。但那温和的笑容却深深印在我脑海里。因为自他离开后,笑容一直没有消失,只是换了张脸呈现在我面前,那就是魏遥光。
妈妈和魏伯母是很好的朋友,非常非常好。所以从幼儿园起,我便和魏家少爷形影不离,享受着很多额外待遇。然后是小学,中学,直到大学……
意识有些模糊,看看表已经七点多了。头痛欲裂地撑起身,开始了我作为公司经理的全新一天。
那个前天还对我颐气指使的营销部经理今天便判若两人笑靥如花:小许……啊不,许经理,我早就看出你这孩子后生可畏,一定会有这么一天,飞黄腾达,大展宏图大施拳脚大干一场……
黄经理你牙齿上粘着片菜叶。我彬彬有礼地微笑着看他闭嘴,脸色由红转青,再由青转白,径直走进办公室。
这间公司只是魏氏旗下众多不起眼的子公司中的一间。上次若非魏遥光来向我讨债,根本就不会移动尊驾。事实上这些公司就好比古时候皇帝的后宫,眼巴巴盼着皇上能临幸一次,就此飞上枝头变凤凰,而被遗忘的便成为明日黄花空守冷宫。所以本公司因我而得了魏大总裁的青睐,手下那些员工热切期盼,既羡又妒的眼神便都齐齐盯着我,恨不得我能变个褒姒妲己杨玉环似的美女妖媚惑主,那他们就能臣以主贵,有了向上爬的机会——最起码奖金是不愁了。可惜我许树阳没那份能耐,样貌平平身材一般,也学不来那些西施捧心贵妃醉酒。是以上任一个月,他们企望的天子临幸万人空巷的激动人心的场面一次也没出现过。员工们热情渐失,开始怀疑我到底用了什么方法爬到今天这样一个位置,冷言冷语日益增多,我内忧外患的凄苦处境可想而知。
我倒没太注意这些事,甚至还有些侥幸。他来不来跟我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我的工作只需向我再上一级统管此类业务公司的负责人汇报即可,根本就没资格打扰到日理万机的魏大总裁。这样一个外人看来很了不得的提拔,于他而言不过是动动小指——前秒刚动完,下秒便又恢复原样,根本不记得曾有过这样的变化——至少这一个月没有。我曾经以为自己是最了解他的人,但今天看来完全是我一厢情愿自以为是。况且三年不见,这个魏遥光和那个魏遥光又有多少形类神似,我又如何知晓。我也用不着每日提心吊胆猜测,他会以何种形式报复我,搞得惶惶不可终日。
不想他到底有何目的有何举动的日子倒是很轻松。我很快搬离了那个租了两年除了厕所哪都出水的小单元,住进带游泳池,各种设施一应俱全的高档住宅区。有钱是一种罪恶,这种观点在我看到那个从厨房一眼望不到阳台的花园别墅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皮蛋这只死狗,居然奇迹般地瘦了下来,瘦得皮包骨头形影相吊,弄得我更不敢带它出去,生怕什么动物保护协会看见指控我虐待宠物。
只是安影。这一个月来我没去过他那,他也没来找过我。虽说我对于他的酒吧里有什么样的人出没从来也不甚在意,但得知他的顾客里有我的故人兼顶头上司,堂堂魏氏大总裁时,多少还是会有些谨慎。虽然目前各大报纸新闻媒体尚未出现“魏氏总裁性取向特别,疑是同性恋”之类的报道,但对此敏感一些毕竟没坏处。安影是个聪明人,我也还想拿一个月六万多的薪水。我们不会蠢到自掘坟墓。


“许经理,这是今天要处理的文件,我已经帮你归好类了。”林烨笑咪咪放下一叠文件。
“谢谢。你今天衣服颜色很漂亮。”我真心称赞:淡淡的黄,像暮霭里的沉阳。林烨脸微微一红,帮我桌上的向日葵换了水,转身离开。
林烨是我的秘书,人很漂亮也很能干。虽然我为她受某人摆布,安在我身边监视我一举一动的命运感到有些悲哀,但我还是很感谢她能对我付出感情——再怎么隐藏,爱是永远也隐藏不了的。
我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桌上的葵花,看看表还有半天时间。昨晚安影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好久不见,想让我到他店里叙个旧。我没有不去的理由,况且这件事和他也没什么关系。我还是很喜欢他这个朋友的,就这样断了线岂不可惜。人生本就无趣,有时候朋友就是唯一。
我们定在晚上八点,但我今天没什么事,想到晚八点时马路上肠梗塞一样的车流实在头疼,所以六点多时便开着公司配给我的车向城西开去。
“先生一个人?一起过来喝一杯怎么样?”坐在吧台前忍受着这种无聊的搭讪,我礼貌地用“NO,SORRY”回绝——这个城市有很多外国人,这里自然也不例外。毕竟能为某种有特殊需要的男人提供特殊需要的地方,要远远少于名正言顺的纸醉金迷——哪怕在本质上根本就没什么区别。
八点三十……我决定不在等,直接去找他——今晚九点我还有个宴会要参加,迟到了会影响公司形象——说不清为什么要注重什么公司形象,连自己想来都觉得道貌岸然。
安影的房间在二楼偏里的一间,不大但很安静。上次在他那里又喝又吐折腾得一塌糊涂,现在想起来还有些过意不去。
抬手敲门时发现门没锁,奇怪安影不是这么粗心大意的人时,一阵细碎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急促的喘息,暗哑的呻吟,有些扭曲但我依然能听得真切:是安影。
再如何驽钝的人都知道:偷窥人家做爱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所以虽然对于他为此忘记和朋友的约会的行为感到无奈,我还是决定离开。
就在我转身的一瞬间我又听到了安影的声音,周身的血液头一次有种要凝固然后倒流的感觉,将我施了钉影术一样定在那里。是,我耳聪目明,不会听错,那是一种临近顶峰时情不自禁的流露:“啊……遥光……快……啊……”
我不该如此失态的——不停告戒自己要冷静,可大醉初醒后的空虚却排山倒海般倾压而来。
第五章
依然是完美得如雕刻般的淡褐色肌肤,依然是完美得倾倒众生的脸。欲望的汗水随着他猛烈的动作滴在身下,和他同样美丽却注定承接着他的雨露滋润的人胸前,两条纤细修长的腿无力地扭动着,双手紧紧抓着那强有力的胳膊——曾将我抱离火场的胳膊……
“吱呀”一声,门不无意外地被一瞬间失神而有些摇晃的我撞开。声音很小,但已经足以能让屋里全神贯注的两个人听见了。
“树阳……现在几点了……”安影有些慌,却没有急着穿衣服,只扯过被子遮住身体,呼吸还有些不稳。
“八点半。”我不动声色盯着魏遥光混杂着我分辨不清神情的脸:“总裁好。我朋友找我有事,不巧我记错时间。不好意思打扰了,我还有事我这就走了。你们继续。”言毕,再没留下的必要,头也不回的离开。
“树阳,不是你想的那样!”安影从身后喊道。我觉得很有意思地笑起来:“我想的什么样?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搞得我像抓奸在床的怨妇一样。我只是不小心撞上了点小小的事故而已,你不用解释。或者说你要解释的对象找错了,如果今天是你的情敌站在你们面前,把你的酒吧砸了我都不会觉得诧异。我还有个宴会要参加,不久留了。再见。”
八点五十时我已经在赴宴途中。地方挺远,但只要开快些十分钟足矣。边开车边看着手机的红灯一闪一闪,看得我有些心烦,干脆关掉。
宴会闹得很晚。客户吃得兴致勃勃,直拍我的肩膀:小伙子,我很欣赏你啊,一起去唱KTV有意见吗?我怎么敢有意见,连忙说没意见没意见。于是听着他九曲回肠的鬼哭狼嚎,我终于知道他方才所说的“没有别的优点就是五音不全”是个什么概念了。
从酒店出来时夜风已经有些凉了,但却没有那种彻骨的寒冷。这才想起:原来已经是五月末天气了。
勉强打开车门,这个样子怕是不等车开回去就已经命丧黄泉了。思来想去真没什么人好求助,无奈之下只好拨通了那个号码。
“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但你看……”我歉然一笑。
“许经理不用客气……呀,许经理你的手!”林烨显然没预料到事态的严重性,失声大喊。
“当心吵醒人家……没什么,不小心打碎个酒瓶而已。开车吧。”我仰头倒在椅背上,左手的刺痛突然明显起来。
进了屋,林烨扭开灯,急急忙忙找来纱布绷带药水,七缠八绕把我的左手包成了个大粽子,又到二十四小时药房买来消炎药让我吃了——我长叹一声:屋子里有个女人真好,甜美的气息——带着浓浓的家的气息……
我一把搂住正擦着桌子的林烨,将她扯倒在沙发上,吻下去。她起先微微挣扎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五月的夜晚注定短暂,却能被无数的事添满。
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林烨已经走了。我拉开毯子,发现就像其他女人会做的那样,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早餐做好了放在桌子上。我笑了一下:这些事她根本没必要做的,因为我自己能做得更好。从小妈妈身体差,很多事都是我自己来,没理由不熟能生巧。
那天后我有了此生第一个女朋友。在公司里她依然有条不紊地处理着各种事情,下班后她就会到我那个大得空旷的房子里。我们吃饭,聊天,看电影,然后做爱,不外乎这些一般情侣都会做的事。但我预感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因为导火索已经被那个五月的夜晚点燃。林烨失踪的时候正好是六月初——看来我低估了他的耐力,他还给了我一个月的时间享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
那天林烨没来上班,之后也一直没来。手机没人接,她家里的电话我根本不知道,更别提她家的具体位置。惭愧着我这个男朋友居然当得如此不负责任,但毕竟林烨还是我的女朋友,所以被逼无奈给魏遥光打了第一通电话,告诉他我们的事我们自己处理,不要牵涉到别人。他沉默半晌,继而说不如我们约在安影的酒吧见面。事情谈好了,我就把林烨还给你。我很认真地说“好”,末了不忘添一句:林烨不是我的东西,不应该用“还”来形容,请总裁注意措辞。
于是我们三人在时隔一个月后再一次聚在安影那个窄小安静的房间。安影默不作声倒了两杯酒,悄悄离开。
我静静坐着看他摆弄着打火机,突然觉得好笑得很:我们到底为了什么坐到这里谈判,我真真是无奈了。但既然已经来了,没有点收获总归说不过去,于是还是我先开口:“林烨……”
“你们做过了是不是?”他突然插进一句,让我觉得有些愕然:“你们能做的事,我为什么不能……”
“住口。”他冷冷站起身,一把摁住我的肩膀:“你是故意的,你根本不爱她。你那天看见我和安影,想以此报复我是不是?你只是在利用她,利用他伤害我是不是?”
我更加惊愕,继而有些微的愤怒:“我想怎么样和你无关,林烨是个好女孩,我也是真心喜欢她的——魏大总裁你给我听清楚:天下的男人不是都像你这样变态只喜欢男人的,我想找女朋友就找你管不着……呜……你混蛋,快给我松手!”我奋力挣开他的吻,挣扎着想从沙发上爬起:“你不要太过分了,安影还在外面……”
“那又怎么样?”他撕扯着我的衣服,捆住我的手腕:“是你自己说的,‘你们能做的事我为什么不能做’。今天我就要你看看:我和安影能做的事,和你也能做!”
身上的衣服被撕得一干二净,火热的唇烙铁一样烫在唇上,脖子,锁骨,前胸,小腹……我猛一激灵,弓起上身,曲成四十五度角的胳膊向茶几撞去。“哗啦”一声,酒杯应声掉地,碎片纷飞。
“你不要伤害我。”我淡淡的开口。魏遥光停了下来,看着我的眼睛。
“算是我的哀求也好,威胁也罢,总之请你不要伤害我。”
没有回旋的余地,我只想如何才能保护自己。
他平静地看着我,继而叹了口气:“你还是这样自私。”然后穿好衣服,替我解开腕上的布条,一声不吭地站起来。
“谢谢。”我搓着有些红肿的手腕,找来扫帚,打扫着地上的碎片——安影的收藏品,水晶的,贵得想让人撞墙。但愿杯子碎前他已经离开,我就可以诬陷说是被某人顺手牵羊偷走了。
“对不起,刚才我太激动了。”他坐在沙发上看着我,恢复了方才冷静的神情。
“没关系,你也是一时冲动。”我苦笑:一时冲动,这种事是一时冲动干得出来的吗?
“林烨……”我思忖半晌,还是决定开口。毕竟这是我接受他见面要求的初衷。
“她被我解雇了。一个优秀的员工是不应该将私人感情搀杂在工作里的,这是商家大忌。”
“哦?那我岂不是要准备卷铺盖走人,和我女朋友同甘共苦去了?”我扫干净最后一块碎片,心里松了口气:至少人还平安无事,不然我欠她的实在太多。
“你别演戏了。骗得了谁你也骗不了我——你根本不可能爱她。”
“魏总裁,太自信也是一种很不成熟的表现。我三年前就很明确地告诉过你。现在依然如此。你少一厢
情愿了。”
他的脸很明显地抽动了一下:“我明白,失礼了。”
“安影是个好人,希望你能好好对他。”我低头看着脚尖。
他不屑地哼了一声:“这世界上好人多得很,难道每个我都好好对待?”
“这世界上好人是多得很,你也不能跟每一个都做爱吧。”
他微笑着抬起头:“许树阳,我不记得你有这么天真。你以为安影睡过的人比我少吗?你以为有性作为联系关系就会固若金汤吗?你以为和一个人做一次就要对他负责一辈子吗?”
“这些问题要问你自己。”不想再听他的谬论,我挥手打断他的话:“如果你是这样认为的,又何必来问我。”
他微微愣住,继而露出他完美无暇,无懈可击的招牌笑容:“说得好。我也不和你耗时间了。我今天约你出来的目的很简单:明天起你就是我的私人助理,跟我回A市的总部去。月薪升到二十万,你还有什么要求随意。”
“如果我不答应呢?”我皱紧眉头。许树阳虽然爱钱,但不是贪得无厌之人。我对现在的条件已经相当满意,只想着再多攒两年钱,能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找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结婚,生个乖巧伶俐的孩子——仅此而已。至平至凡,至恬至淡。许树阳一介凡夫俗子,没有什么大志向,只想拥有足够安宁,足够平静的生活。
“林烨的确是个不错的女孩,本应有大好前途的,就这么毁了一辈子挺可惜的……”
“你以为用一个女人的前途能威胁得了我吗?”我有些不满:我可以为林烨付出我应该付出的程度,但我不能为了另一个人付出我的一切。
他意味深长地笑笑:“我怎么会指望拿她威胁你,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又不是不清楚——你爱的人,从来只有你自己。”
“我爱谁好象和你也没有关系。而且——”
我轻轻走到他身边,凑到他的耳畔:“三年前我拒绝你,与爱无关。”
“那你为什么要拒绝我?”
“因为——”
我笑着从他耳边移开:“我是个男人,而且还是个正常的男人。”


本贴由艾蜜莉于2004年8月23日00:30:57在〖中间色〗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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